二、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原则
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负责、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省与地方财政要共同投入,不断加大对鼠疫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部门合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障鼠疫防治工作按规划实施。
(二)目标和任务。
我省“十二五”鼠疫防治工作以以下地区为重点(海口市、定安县、白沙县、五指山市、保亭县、乐东县),逐步扩大涵盖全省的动物鼠疫监测范围;加强鼠疫防治队伍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充分利用“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区域联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沟通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间疫情,提高动物间鼠疫的监测预警水平;加强鼠疫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现鼠疫疫情立即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证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人间鼠疫疫情控制:加强疑似鼠疫病例的监测,及时、有效防治输入性病例。
2、动物间鼠疫疫情监测。到“十二五”末,我省海口市、定安县、白沙县、五指山市、保亭县、乐东县等重点地区,能有效组织实施捕鼠(獭、蚤)检菌等监测,并能按照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3、人员培训。到“十二五”末,我省所有的鼠疫防治人员,均通过鼠疫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其中接受过规范化培训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
4、群众知晓率。通过开展广泛的健康教育,到“十二五”末,我省鼠疫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5、实验室建设。省级实验室进一步提高鼠疫菌株的复判与鉴定、血清阳性标本确证的能力,市县疾控机构要建立鼠疫检测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我省鼠疫防治相关的管理办法、管理规范、技术方案等法规性文件,不断提高鼠疫疫情监测预警、疫情控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疫情防治管理水平。
(二)加强鼠疫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根据鼠疫防治任务需要,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逐步改善我省鼠疫防治机构设施及装备条件;加强鼠疫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有足够人员开展鼠疫监测与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从事鼠疫防治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开展鼠疫防治专业人员和医务人员的鼠疫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改善鼠疫防治队伍装备水平,提升鼠疫防治队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