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信息化应用,着力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1.从2011年起,全面应用警综平台,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全程的刚性制约、系统管理。
2.从2011年起,办理“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110接处警和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全景式监督,从源头上规范巡查、讯问等基础性工作,对审讯室、询问室、候问室、信访室等重点执法场所实行全方位、全流程、全过程的实时监督管理。
3.2011年底前,一线民警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警务通”等“九小件”单警执法装备,所有执行押解、巡逻等任务的车辆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2011年底前,实现110出警与视频出警联动、视频取证与110取证联动;询问室、候问室、讯问室、信访室、交警岗点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重点执法场所和监管场所,以及户籍室、办证大厅等执法服务窗口全部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可视化管理。
5.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执法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警务协作平台的作用,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执法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服务执法办案。
6.2011年底前,全面建立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制度,将涉密以外的所有接处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案人员、物品以及其他警务工作信息,全部、及时、如实录入平台。加强执法数据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数据信息真实、鲜活、有效。建立完善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科学设置信息查询、管理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7.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警综平台数据质量日常审核、检查、通报制度,落实专门力量,对平台数据开展日常审核监测工作,确保执法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
8.2011年底前,完成市、县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督察系统建设,将所有执法办案单位的视频监控接入该系统,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执行《全区公安机关网上督察工作规范》,对全市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及其民警执法执勤、服务群众情况的网上实时、同步、动态监督。
9.从2011年起,通过网上民警教育训练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网上执法培训和考试考核。通过健全完善网上辅导、远程教学、案例点评、“法制在线”、“疑案会诊”栏目等方式,方便基层民警查询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办案方法,指导民警执法办案。
10.从2011年起,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五)强化全程监督考评,着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1.2011年上半年,梳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治安、经侦、刑侦、禁毒、交警、监所等重点警种进行突破,从派出所、看守所、刑警队等重点单位进行突破,从立案撤案、接待群众、传唤讯问、继续盘问、抓捕押解、扣押返还财物、枪支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突破,着重解决引发执法突出问题的制度缺陷和管理缺陷,对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上级公安机关要派出督导组督导整改,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带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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