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全市公安机要和密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涉密信息保障系统的规划和指导检查;负责公安机关使用的商用密码的管理;负责本局密码通信任务;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机要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密码工作,查处密码失泄密事故和违反密码工作规定的行为;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等工作;承担本局机关相关的保密工作;组织、参与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一)市第一看守所
负责对被羁押在本所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保障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留所服刑的短刑犯进行教育监管。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保障大队、监区管理大队。
(三十二)市第二看守所
负责对被羁押在本所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保障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留所服刑的短刑犯进行教育监管。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保障大队、监区管理大队。
(三十三)市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处罚的人员执行拘留监管;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对被拘留人员管理,严防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保障大队、管教大队。
(三十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对进所的吸毒人员进行看守、教育和管理,确保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组织医务人员对吸毒人员进行安全强制戒毒。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保障大队、管教大队。
(三十五)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拟订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计划;负责全市在职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各种培训任务及上级公安机关委托的其他培训任务。
内设机构(副科级):训练科、管理科。
四、派出机构
(一)右江分局(右江区)
贯彻执行市公安局的决议、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右江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辖区治安案件;依法管理辖区户籍、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指导、管理辖区派出所的工作,指导、监督内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的各类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刑侦部门侦破重特大案件;负责对本分局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本分局记功、评优、工资、评授警衔、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老干、计生、妇女等工作;承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纪委(监察室)、政工科、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机要通信科、行政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