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各县(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机构,出台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配套经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残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好项目,作好项目启动、宣传和总结等工作;落实手术定点医院,分解落实各县(区)手术任务。完成数据库登记录入。开展公众宣传。落实项目经费,按规定使用经费。组织总结表彰检查与评估。对百色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经费和手术补贴的使用进行检查、管理。配合市审计部门对百色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相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配套经费。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根据复明手术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县级眼科手术条件,培训医生和护士;选派眼科专家,组建百色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专家技术指导组;安排基层眼科医护人员,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根据复明手术的需要,与残联部门协调确定手术定点医院,并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县(区)级卫生部门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
市民政局负责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住院期间的生活临时救助;协助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白内障患者的筛查组织工作;协助作好项目的宣传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城镇贫困白内障患者办理医疗保险,并将白内障复明手术列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市广电局负责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扩大创建项目的影响。
(三)经费保障。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经费和手术费由五部分构成:一是国家百万复明项目补助经费;二是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筹集“复明18号”复明扶贫行动工作经费;三是市、县(区)财政配套补助经费;四是手术费用在新农合及城镇医保中报销部分;五是争取社会慈善机构团体资助复明手术活动经费。市、县(区)财政要按项目实施需要安排地方配套经费,用于创建项目工作的宣传、地方组织协调、病员交通和生活困难补贴,完成数据录入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多方筹措经费,严格监管。
(四)手术对象。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复明手术对象为:
1. 符合国家贫困标准,年收入在 1196元以下的白内障患者。
2. 具有白内障手术适应症及最佳矫正视力在0.05至0.3的白内障患者。
3. 自愿接受手术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五)患者筛查和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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