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附: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人口计生委
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并提出建议;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人口预测工作;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开展生育关怀;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配合搞好婚前保健服务的宣传,开展社区婴幼儿早期行为启蒙教育;负责避孕药具供应管理;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
二、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会同区人口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总体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区卫生局
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降低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为婚前检查和孕产期检查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加强新生儿出生、死亡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统计信息的管理和报告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残疾人再生育诊断鉴定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
负责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有关统计资料;配合做好本区户籍人口和来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为户籍人口办理出生报户口、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手续后,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依法查处、打击“两非”、溺弃婴案件。
五、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