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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9〕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拟订的《2009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9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009年,本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本市2009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确保宝山经济社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一)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对落实中央及本市的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行为。加强惠农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招投标管理、审计和验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产品质量,严防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确保本区义务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到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及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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