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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市宝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市宝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09〕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的通知》(沪校安办[2009]1号)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宝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原  副区长
  副组长:楼伟俊  区教育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林彬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商志高  区监察局副局长、区监察综合室主任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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