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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宝山区质量兴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宝山区质量兴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09〕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拟订的《上海市宝山区质量兴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宝山区质量兴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推进我区质量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区开展质量兴区三年(2009年至2011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四个更”滨江新区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宝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区三年行动,力争到2011年,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1、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落实监管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2、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开展农用生产资料专项打假,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严格投入品监管。
  3、加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出口食品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管理,产品质量稳定。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药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不断提高,企业质量建档等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5、建立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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