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分工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百色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国爱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忠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英振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徐少华 市统计局局长
徐 翔 市财政局局长
黄武能 市审计局局长
冉光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辛荣宁 市水利局局长
覃志坚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廖宏俊 市林业局局长
刘 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罗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政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协调解决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县(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忠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政和罗有忠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国土、农业等部门抽调。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和分工。
1.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本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市本级经费预算方案;
(2)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县(区)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各县(区)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总责;
(3)审查各县(区)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出具审查意见;
(4)负责组织技术单位开展市级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
(5)负责协助自治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级工作指导,对各县(区)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复检;负责汇总市级成果,编制有关报告和图件,上报自治区。
2. 市农业部门。
(1)负责提供本市行政区范围内2005年以来基于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完成的耕地地力评价工作成果,包括耕地地力等级图、耕地地力评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未完成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区域按工作进度完成后及时提供耕地地力评价相关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