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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府办〔2010〕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2O1O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2010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支撑,以规范公开流程环节为抓手,聚焦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聚焦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聚焦社会热点和百姓关注,着力破解依申请难题。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力求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满足公众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一)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根据“依法、完整、真实、逐步、细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后的政府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以教育、卫生、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部分专项资金为重点,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房屋维修基金、募捐资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年度收支情况。
  (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审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审计公开内容,逐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与专项资金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相衔接,做好社会公共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加大审计整改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以公开促整改。
  (三)探索和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以及“分层、分类、分对象”的工作思路,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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