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10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认真落实《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改进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工作,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协调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提高回复质量。完善社会评议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占一定分值。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以世博服务为重点,积极做好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办事公开。做好与世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领域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捐赠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办事公开。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药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探索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重点公开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对策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要依法及时地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信息,让社会和群众知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及时报道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出效率。
  (三)畅通公开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和社会服务功能。大力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对于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的社会矛盾,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