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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三部门《关于对经济相对困难村实行第二轮财政扶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加强“两委”班子自身建设,成员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班子团结协作,有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完善和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运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四)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骨干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推直选”工作,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五)做好村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及新型农民的培育工作,切实为促进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人才资源。

  附件3
  宝山区经济相对困难村区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金额单位: 万元

申请单位

申请年度

补助总金额

已经请款

本期申请

申请用款理由

负责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镇政府

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集资委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委

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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