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宝山区农村村庄改造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1-2015年)》的通知
(宝府办〔201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宝山区农村村庄改造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1-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宝山区农村村庄改造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2011-2015年)
按照上海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村综改办、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本市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村村庄改造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1〕116号)的文件精神,在总结本区前四年农村村庄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要求,提出本区农村村庄改造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通过农村村庄改造,使本区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村庄改造,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村环境风貌,保持农村田园风光和江南水乡自然生态环境。
(一)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罗泾、罗店、月浦、顾村镇范围,以下均同)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2007至2010年已完成156个自然宅6470户,剩余未改造的5243户计划至2013年全部完成(具体见附表);
(二)建设用地内五年不动迁的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共有125个自然宅6081户计划从2012年至2015年,分四年推进完成(具体见附表)。
农村村庄改造五年推进计划表
年度
| 村庄改造户数(户)
|
总计
|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 建设用地内五年不动迁
|
2011
| 2143
| 2143
|
|
2012
| 2570
| 1570
| 1000
|
2013
| 2530
| 1530
| 1000
|
2014
| 2221
| -
| 2221
|
2015
| 1860
| -
| 1860
|
合计
| 11324
| 5243
| 6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