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负责审核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年度计划;负责督促、协调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工作;参与第二类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及市政消火栓维修和保养工程竣工验收。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提供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年度计划;负责市政消火栓的日常保养;负责对第一类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进行竣工备案;负责对第二类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及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
区财政局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资金筹措和监管;负责审批市政消火栓维修和保养年度计划。
区审计局负责对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及保养工程进行审计监督。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区公安消防支队编制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年度经费预算;负责编制市政消火栓年度抢修计划;负责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
四、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有关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建设要求
严格按市政消火栓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区新、改、扩建道路消火栓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把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关。已建道路上缺少消火栓的,如道路近期需改扩建,消火栓建设须结合道路工程一并施工;如道路近期无改扩建计划,须结合消防缺水区域,按轻重缓急逐年安排计划补建消火栓。消火栓配置及消防给水管网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道路移交接管时发现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接管,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消火栓建设达标。
(二)市政消火栓维修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所管辖市政消火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消火栓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三)市政消火栓保养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所管辖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火栓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五、工作流程
(一)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流程(见附件2)
第一类 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流程
消火栓建设作为新、改、扩建道路工程的附属工程,必须和道路工程同步立项、同步设计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第二类 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流程
1.计划编制与上报。由区公安消防支队每年6月1日前将下一年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送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由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根据建设计划,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依据《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编制消火栓建设经费预算(预算中须包含掘路修复、绿化恢复等各项费用),每年8月1日前将下一年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计划(包括每个消火栓建设费用组成明细表)送区水务局审核,区水务局审核后送区建设交通委复核,再由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将其纳入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中,上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