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设交通委等部门制订的《宝山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保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11〕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制订的《宝山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保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宝山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保养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完善我区市政消火栓配置,确保市政消火栓正常运转,按照《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经费的通知》(沪建交联〔2010〕1097号)的文件精神,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区水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与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就我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等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和保养工作范围
市政消火栓建设指在已建道路和新、改、扩建道路上新建消火栓,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道路进行新、改、扩建中同步实施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第二类是道路不实施改造,需单独实施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
市政消火栓维修指一般需要运用供水管道施工或修理专业技术,才能使消火栓恢复正常的工作,包括抢修损坏且无法使用的消火栓,如消火栓升高、移位等(见附件1)。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区公安消防支队每年按管理规范提出的市政消火栓日常维修工程;第二类是上海市供水热线962740接到举报后派遣的市政消火栓应急抢修工程(包括消火栓被撞)。
市政消火栓保养指一般不需要供水管道施工或修理专业技术,就能使消火栓恢复正常的工作,或是为确保消火栓正常使用而必须实施的较为简易的工作,如给消火栓换顶帽、涂黄油、上油漆等(见附件1)。
二、资金渠道
市政消火栓建设所需资金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中列支,市政消火栓维修保养所需资金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列支。
三、责任分工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牵头组织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和保养工作。具体包括经费申请,组织区水务局、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组织区水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落实市政消火栓的保养,负责组织对第二类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及市政消火栓维修和保养工程进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