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台帐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单位、安全负责人、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等(附件3)。
4.闲置房(场所)出租用于生产经营情况台帐
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方及负责人、承租方及负责人、用途、安全负责人、承租期限、联系方式等(附件4)。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区职能部门将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对街镇(园区)的综合考核内容
要将街镇(园区)指导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履职考核,推动各街镇(园区)加大对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居)委安全监管的投入,保障所辖村(居)委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宣传教育、基本装备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并保证安全监管经费逐年增长。
2.街镇(园区)将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对其绩效考核的内容
要修订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履职考核制度。履职考核既要注重成效,也要注重过程,做到结果与过程并重;既要注重工作开展,也要注重基础建设,做到管理与建设并举,促进机构、人员、制度、经费落实到位。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的,予以重奖;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村(居)委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3.村(居)委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考核与奖惩挂钩
各村(居)委要加强对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把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基本内容,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责任心强、成效显著、能力突出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态度、工作成效一般的人员,给予诫勉教育;对不负责任、不思进取、酿成事故的,给予严肃处理。通过加强考核和奖惩并举的措施,充分调动有关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安全生产四级监管网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到位、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各街镇(园区)、各村(居)委要从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村(居)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下大力把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推进落实
抓好村(居)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街镇(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同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指导和督促村(居)委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示范村(居)委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典型,营造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氛围。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全力推进落实。对经济状况薄弱村和无经济来源的居委,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进落实。各村(居)委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尽快健全组织、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完善制度,努力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