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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完成需清理整顿门弄(楼)号牌制作、安装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至9月底)
  1、完成辖区建筑物信息、门弄(楼)号牌纸质地图定位采集工作;
  2、完成系统GIS地图门弄(楼)号牌信息录入工作;
  3、完成居住房屋信息核对、补缺、系统录入工作;
  4、完成实有人口信息核对、采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底前)
  1、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完成“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自查,做好工作总结(10月15日前完成);
  2、区人口办组织对全区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网上检查和实地抽查、预验收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
  3、区人口办做好工作总结,迎接市人口办验收(10月底前完成)。
  四、职责分工
  根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属地化、社区化运作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两个实有”全覆盖工作。
  (一)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由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的推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保证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保障工作到位。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和菊园新区人口办推进“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
  1、区公安分局:要发挥公安专业指导优势,在做好公安派出所民警以及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按照工作节点,开展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
  2、区房管局:要按照“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实有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3、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管理职能和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承担起履行实有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职责,并落实对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工作的专业管理、指导和服务。
  (二)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1、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
  2、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口办: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派出所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3、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工作的推进,充分发动社区人力资源,协调社区相关机构,由社区民警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社区综合协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并确保民警开展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时间,合理安排勤务,保证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和录入人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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