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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新乡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我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基础,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实时、长效的电子化监督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与行政审批系统衔接,拓展构建全面覆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网络系统,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实时、全程电子监控,改进行政执法运行管理方式。
  (三)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成市及县(市、区)两级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处罚管理监督网络。所有行政处罚行为、执法主体、执法流程都要纳入管理监督范围,实现网上运行、全程监督,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系统建设的各个环节。
  2.公开透明:系统建成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裁量标准以及执法人员信息都要在系统中予以公开,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实施管理监督到位。
  3.规范操作: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合理设定裁量标准,科学确定监督节点,既要确保行政执法部门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又要有效预防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二、行政处罚系统管理监督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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