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重点突出: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重点突出: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黑心”工厂;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加工厂点;非法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的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重点突出: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自行车、电瓶车、轻便摩托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重点突出:
存在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吸贩毒品、聚众赌博、私彩赌博、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
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要注重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坚决铲除盘踞其中的黑恶势力;发现有幕后“保护伞”的,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阶段划分
这次专项行动初步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从2011年8月下旬开始到2011年年底,集中侦破一批“四黑四害”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并积累经验,努力探索在基层搭建合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2012年,将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个阶段的工作分三步进行:
(一)摸排线索(8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公开受理群众举报,迅速梳理并掌握一批“四黑四害”线索。对自行摸排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造册。
(二)打击整治(9月中旬至11月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掌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查证,对查证符合立案标准的要研究侦办措施、落实侦办责任,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