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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新乡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新乡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8.22”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好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书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好生任副组长,农业、商务、卫生、文化、安监、工商、质检、药监、城管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好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王郑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任务目标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以打开路、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以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和重点场所、行业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搭建各部门密切合作、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飞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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