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剿火患”守护行动: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3日,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对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加大夜间检查力度。圣诞节期间,全市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全警动员,联合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对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实施全程蹲点守护,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5.“清剿火患”决战行动:2012年1月16日至2月6日,围绕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对辖区内党政领导机关,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逐一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隐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坚决依法消除。
(三)全警消防,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深度运用“整体作战法”,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公安派出所“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具体工作任务,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公安派出所为基本战斗单元,以消防工作室、农村社区警务室为主力联合开展行动,联查联办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隐患整治合力。行动期间,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基础上,市级公安机关将组织60名警力,县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不少于30名警力,每周开展1次集中清查治理和1次大规模夜查活动,严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控违章用火用电,严查违规留宿人员。集中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每名消防监督人员每天检查单位不得少于8个,其中夜查不少于4个。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大队要明确一名所领导专门负责组织专项行动,对整治范围的辖区单位逐一排查,登记造册。
(四)划区作战,蹲点督导。建立战区交叉互查机制,全市划分为市区、南区、北区、东区四个行动战区,分别由防火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战区指挥长,从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和消防支队分别抽调12名业务骨干分派到四个战区,每月组织不少于10天的跨区域交叉督查、明察暗访。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捆绑机制,分包领导每周要带队检查不少于10个单位场所,对检查的每一个单位都要详细登记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当场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下发《督办通知书》,并将检查情况要每天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对四个行动战区工作情况将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六、整治措施
各地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切实将“九个决不允许”作为消防安全“高压线”,将“九个一律”硬性措施作为钢规铁纪,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决不允许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者,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