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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孟钢为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书文、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茂营、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于东启为副指挥长,安监、教育、工商、文化、卫生、旅游等防火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体思路
  严格落实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化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大力推行精细化的网格排查,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坚持深入开展大规模的集中行动,全面形成围剿隐患高压态势;坚持层层强化全方位的督察检查,倾力推动清剿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从严实施刚性化的奖惩问责,全面激发基层活力和战斗力,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以超常过硬的管控方法和手段,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坚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长治久安。
  三、战役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努力达到“八个百分之百、四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所有社会单位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消防“乱点”区域排查整治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全力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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