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内部通报、天气警报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为补充的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早发现、早通气、早会商和早响应”能力。完善预警信息分类研判和集中发布的工作机制,做好可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制作,并由政府统一发布。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等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大力支持气象信息发布工作。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区级各类媒体、网站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通过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
(七)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各街道、镇政府和建设交通、环境市容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在学校、社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播发气象信息。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有线或无线广播、预警信号灯光发布系统等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与运行,切实提升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
四、加快健全预警联动机制
(八)完善跨部门合作机制。结合《宝山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构建宝山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汛、农业、建交、旅游、公安、教育、卫生、文广、环保、水务、民防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与气象部门的联动,建立健全突发气象灾害防御多部门实时会商和研判机制,提高社会应对和防御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
(九)强化基层联动避险措施。加强宝山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基层防灾减灾的基础力量。各街道、镇政府要利用已有资源,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构建起镇(街道)-村(居委会)-户(居民)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御气象灾害的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基层单位的雷电防护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工作,提高社会应对灾害天气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十)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区政府与上海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促进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的区局合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合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宝山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二是落实政府责任。各街道、镇和各部门要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责任,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各街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到应急体系工作中,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