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宝府办〔20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1〕81号)文件精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宝山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努力构建符合宝山城乡一体化安全运行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联动的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宝山区“灾害天气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和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升气象工作对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促进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工作目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通过5年努力,构建完善宝山城乡一体化气象应急响应体系,编制发布《宝山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区综合减灾体系。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45分钟以上发出,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气象科普工作,气象防灾知识在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民认知和应用气象信息能力明显提高。
二、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依托市级气象监测网络,升级完善本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络,加快推进灾害天气应急移动指挥车和区域X波段雷达建设,强化宝山区域短时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建立适应宝山城乡快速发展的综合立体天气监测网络;建设针对性强的农业气象灾害早期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政府服务“三农”能力;强化沿江,特别是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区、滨江开发带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监测能力建设。
(四)强化监测预报工作。依托市气象局优势技术和资源,完善宝山区域以短时临近为核心的长、中、短、临一体化、无缝隙气象预报系统。通过加强市、区两级预报会商,提高对暴雨、大风、雷电、高温、寒潮、冰冻雨雪、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围绕宝山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和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开展针对性强的精细化特色气象预报与服务。
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