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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12年宝山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依托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实行测评常态化。通过网上测评,更广泛、更真实、更经常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推动部门、行业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宝山区纠风监督网上平台”和“百姓连线”节目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1.继续抓好“宝山区纠风监督网上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工作规范,完善平台诉求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加强跟踪督办,提高诉求处理质量,总结分析平台运行情况,为深化纠风工作开展和对部门的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认真配合做好市纠风政务微博工作。
  2.继续加强“百姓连线”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上线”率,更多地与基层和百姓沟通,增强诉求处理实效,提高收听率,扩大互动面。不定期通报栏目开展情况和各部门行业整改进展情况,并积极探索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的多媒体互动。
  3.进一步加大查信办案力度。加大查信办案力度,重点围绕教育、涉农等领域的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检查整改,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要重视纠风工作考评,以考评促工作,推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把纠风工作考评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
  要配齐配强纠风干部,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保证人员在岗履职。要重视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其在“重点评”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工作中的作用。各单位要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各项纠风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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