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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西南中沙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5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1年11月
  二、专项行动内容
  各市县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集中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诊所是检查重点。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自查。
  重点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纤维性的医疗废物(即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被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管理情况;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被服的采购、索证记录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精心部署,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检查中查实相关问题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同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将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使用“黑心棉”以及纤维性医疗废物外流,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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