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司发〔2012〕29号)
各市州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省厅制定了《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全省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富民强省步伐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加强听证会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贯彻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建立健全咨询专家库,规范专家咨询论证方式、程序,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
4、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公共服务支出重点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贫困地区倾斜,增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司法行政部门办案(业务)费中,优先保障市县公共服务办案、宣传、培训、用车等方面的经费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等活动,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接待室、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接待服务窗口,逐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促进公共服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