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新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使用效率实施监察,确保人口计生专项资金投入取得应有效益,杜绝空置、挤占、挪用、租借或变更用途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强化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促进社会公共服务管理能力的提高。通过清查梳理完善总结提高,确保“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任务指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为推进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保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层级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实现关口前移,动态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人口计生总体工作中,提高决策民主化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依制度施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离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总结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把制度执行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融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有效应用考核结果,对执行制度无力、出现问题并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的,不能兑现年终优秀奖励。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诚信计生形象
(一)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执法,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行业作风专项检查,治理粗暴执法和乱收费等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的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行政,严厉惩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二)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媒体纠风节目,严肃对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当地纠风部门开展的“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加强日常服务与管理,努力打造“诚信计生”、“和谐计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继续组织系统内“下评上”活动,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广泛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发挥“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
(三)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和队伍作风建设。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行政监察的重点,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机关绩效建设监督检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公务行为,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