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完善城市规划、经济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形成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发展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发展节水减污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器具;以东风渠灌区为示范区,明晰农业用水权,建立先进的灌溉用水制度,实行灌区改造、节水技术和管理体制创新,拓宽农业节水投资渠道。大力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技术。推行农业两部制水价和终端水价改革。加快技术革新,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4、水土保持
(1)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治理面积544.45km2,其中“十二五”期间治理200km2,坡改梯780hm2,经果林480hm2,水保林3540hm2,封禁治理15200hm2,拦蓄工程1000座,修建排灌沟渠115km,田间道路130km。
(2)坡耕地整治。坡耕地整治1000hm2,修建截排水沟渠162.13km,蓄水池816口,配套沉沙凼1275口,田间道路105km。
(3)“长治”八期水土保持。“十二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195km2。
(4)世行贷款水土保持。“十二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44km2。
(5)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推进“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和水保设施验收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开展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
(6)水土保持监测。加强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建设,推动监测网络建设稳步发展,加强监测技术力量的培养,开展全市的公益性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预报系统建设。
5、行业发展能力建设
(1)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成预报、调度方案优选、灾害分析及防洪抢险的决策支持系统。提高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灾情评估、水资源调度和水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指挥调度的决策支持能力。
(2)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在全市建立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在县、乡(镇)、村、组、户建立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3)水资源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设水资源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水质在线监测工程,对全市主要20个水源地,70个重点水功能区监测点(断面)进行在线监测;取水许可在线监测系统,对自备水源的取水企业用水进行在线监测;水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包括应急中心建设,应急能力建设等。
(4)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健全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围绕防洪、节水、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加强水利关键技术研究。继续抓好生物慢滤和新型雨水集蓄利用等水利实用技术推广。
(5)基层水利能力建设。全市93个水利基层服务组织办公设备和工程测量设备配备到位,水利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6)中灌中心宜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科技实验综合楼27000m2,改造枝江石子岭节水灌溉示范区333条235250m渠道,配套剅闸和量水设施,新建15处自动化调度遥测、监控系统。实验站和现场综合实验室10个。
6、水利管理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1)水利管理。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定不同地区的节水标准,建立严格的用水指标考核和监督机制;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分解提出各地、各河段的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划定地下水功能区,核定各地的开采控制指标,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制度,加强水域岸线管理、采砂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取水口管理。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制度,编制主要江河和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各类应急管理预案,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加快建立进入宜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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