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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为:一是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养殖销售记录完整。三是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四是池塘养殖面积在200亩以上、网箱养殖面积在3亩以上。五是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养殖使用的苗种来源于合法的苗种生产企业。六是建有完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经考核验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养殖,达到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条件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一是开设电视专栏节目,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安全消费知识,让公众了解和识别安全、卫生、环保的农产品,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负责人的培训,增强其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带动农民自觉生产安全农产品。三是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的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四是组织科技推广人员深入基地(养殖场)现场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农民正确施用农药、化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快完善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的原则,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速度,尽快填补标准空白。有计划地制定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系列标准规范,并对标准进行细化,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技术培训,加快普及和推广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四)积极认证认定。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以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加快品牌培育和发展,加大品牌整合、市场开拓和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积极开展产地认定,2011年争取将“宜昌白山羊”品牌认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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