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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大力实施“雨露计划”,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培训补贴对象,重点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留守贫困劳动力生产技术培训和贫困村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实用人才培训。通过扶贫再补贴,鼓励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能和增收能力,根除贫困代际传递。改革转移培训实施方式,实行“指导计划、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培训对象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每年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

  4、大力实施扶贫搬迁,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存发展条件。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贫穷偏僻边远山区实行易地开发、扶贫搬迁,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搬迁户的贫困程度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重点向最贫困的搬迁户倾斜。补助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将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相关资源,明确建房标准,创新安置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和生产条件,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完成扶贫搬迁1000户、4000人。

  (二)发挥部门扶贫开发作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十二五”扶贫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先向老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发展改革、民族宗教、财政、金融、交通、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电力、广电、通信、邮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科技、农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建设、能源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分配、受益群体、投入强度等方面向贫困区域倾斜,促进均衡发展、共同富裕。定点扶贫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驻基层帮扶工作,每年为老区贫困地区基层办1~2件实事。

  (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和特色,组织开展青春富康行动、巾帼扶贫、残疾人扶贫,提高扶贫开发实效。发挥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的作用,引导多方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各级选派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联系村的扶贫帮困工作。动员和组织志愿者到老区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医院和技术服务站所建设,每年组织专家团到贫困乡村开展技术咨询、健康答疑、坐诊问病等活动。引导“百企反哺”工程的企业与贫困村建立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村企共建”双赢合作机制,到贫困村兴办基地、领办产业、创办企业,带动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和农民增收。充分发挥驻宜部队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驻贫困地区部队就地就近定点挂钩扶贫的作法。进一步完善参建机制,大力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建设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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