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宜昌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消防条例》、《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
“十一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不断完善,共出台13份指导性文件,每年签订落实目标责任书,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88%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投入资金1.27亿元整改83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29次消防专项治理,5万余处一般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立体式消防宣传格局,建成3个国家级、7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对外开放7600余次,接待群众120余万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建119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消防站7个,启动消防特勤训练基地、当阳第二消防站建设,新增市政消火栓848具,各类消防车辆43台,消防队员按标准全面普及11项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防护装备,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各种消防力量日益壮大,新建消防特勤中队、战勤保障大队,12支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68支治安保安联防消防队,669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战斗力大幅提升。社会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府领导、消防主导的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组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3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15支,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