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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基本国策的基础性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改善民生中,统筹考虑人口因素,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综合考核。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完善党委、政府议事制度,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召开1-2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每届任期内开展1-2次人口计生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下一级党委、政府每年年底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提交本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三是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调控机制。健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责任分解、联席会议、述职述责、工作督办和考核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四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开展军民共建人口计生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一是严格按规定的投入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做到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二是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人口公共事务性办理、老年人支持性服务、奖励优惠、利益导向政策、服务能力建设等列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基本公共服务对象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转变、由育龄妇女为主向全员人口转变,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的落实。三是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的重点支持和“以奖代投”资金,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公共财政绩效评估、结构优化和专项考核,确保无空转、挪用、拖欠等现象。“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好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及信息网络建设等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4200万元(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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