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一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规范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杜绝大月份引产,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三是建立、完善、落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人口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四是全面推行“三项公开”,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扎实开展“阳光诚信计生”行动,畅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督办督查力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实施“安康计划”,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实施方案》和《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康计划拓展服务工作方案》,关注全员人口和关爱人生命的全过程,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一是着力实施生育文明知识宣传普及工程,深入开展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年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知识宣传,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二是着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完善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累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80%、90%以上。三是着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积极开展不孕不育查治服务,加强对实行人工终止妊娠对象的服务和管理,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引流产的发生,出生人流比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四是着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宣传倡导,有序组织优生检查,重点指导高危人群,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着力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乡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以钱养事”新机制,构筑社会化、城乡统筹、资源共享和保障有效的服务新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六是着力实施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工程,积极开展争创“国优”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示范站”创建活动和“无意外妊娠百村(居)”示范创建活动,逐步实现服务机构规范化、服务模式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内容个性化、服务人员职业化。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