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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省属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省属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苏价费[2012]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商事收费)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4〕30号)等有关规定,从2012年3月15日起开展驻宁部、省属 单位2011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范围和时间

  凡在省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均应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参加收费年审、换证。年审、换证时间为3月15日-5月31日,各单位具体年审、换证时间通过江苏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申请预约确定。

  二、年审重点

  (一)《收费许可证》的基本信息。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情况;注册的收费项目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范围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核定的业务范围的吻合情况。

  (二)收费政策的执行。一是对照收费设立政策规定,收费单位有无自立项目收费情况;有无擅自改变收费方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二是涉企收费政策的执行。重点审核《省政府关于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68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江苏省人民政府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意见的通知》(苏价费〔2011〕410号)、《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11〕14号)等文件的执行情况;三是收费优惠政策的执行。重点关注《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11〕79号)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价服〔2011〕384号)要求,实行目录管理情况。

  (四)收费票据的使用。收费票据填写是否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使用税务票据,是否按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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