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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新乡片区)200万亩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及分工的通知

  (六)做好项目区水利灌溉及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工作。
  (七)完成项目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市林业部门
  (一)负责提供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林业方面资料,对各标段栽培树种下达指导性意见。
  (二)负责项目实施前的林木办证及砍伐清理工作。
  (三)负责督导项目区防护林工程的施工进度、标准和质量等工作,指导施工单位栽好树木,并确保成活率达到90%。
  (四)对项目建设结束后的林木进行管护,对项目区林木的责权进行改革,要确保项目区林木得到有效保护,严禁任何破坏树木行为的发生。
  (五)完成项目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市交通部门
  (一)负责提供土地整理区域外连道路项目规划设计和整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交通方面资料。
  (二)负责外连道路项目与田间道路的衔接工作。
  (三)协助指挥部督导项目区田间道路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把关等工作,适时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对公路进行延伸性管理,把外连道路纳入公路管理范围,加强交通执法和养护管理工作。
  (五)完成项目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市电力部门
  (一)负责提供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电力方面资料。
  (二)全力保障项目区施工用电,确保不因电力问题而贻误工期。
  (三)负责搞好项目区电力工程与现有电力设施的衔接工作。
  (四)负责项目区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进料、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把关等工作,确保进料优质、工程质量达标。
  (六)支持和配合好项目施工单位搞好电力设施建设。
  (七)负责项目施工结束后的电力设施移交工作和移交后的电力设施管护工作,确保电力设施不被盗、不破坏和不损坏,经久耐用。
  (八)完成项目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八、市监察部门
  (一)对所有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各级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市直有关单位、县政府及乡(镇)政府实施效能监察。
  九、审计部门
  (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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