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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五)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建设,建成我市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快推进市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和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全市各乡镇布设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辉县市、卫辉市加密布设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自动雨量站,站点平均间距缩短到5公里。强化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重点林区、生态保护重点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区旱情监测,加密布设土壤水分监测设施。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与气象部门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和通信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游区等的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新乡市至少建设1套移动应急观测系统、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各县(市、区)根据需要配备移动气象服务设备。市气象局建设高性能计算机和海量存储设备,实现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快速收集、处理及共享。
  (六)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建设气象灾害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暴雨、雷电、强对流天气等突发性、局地性灾害天气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报预警。气象、水文、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合作,建设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在人口密集区及多发、易发地质灾害地带加强联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险情。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和手段,加强森林火点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天气预报。
  (七)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设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范围,开展基层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市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建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估制度。在城乡规划编制和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象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面、快速、及时地插播工作,完善预警信息传播功能,即时播发公共应急预警信息,推广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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