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一是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全市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个模拟训练基地。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投入执勤。2013年建成全市应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工业园区)、新乡经济技术集聚区(含新乡经济开发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新乡市区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2011年配备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消防员32种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服役满12年的普通执勤车辆全部淘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2012年,配备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2013年,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部颁标准。三是构建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牧野区王村镇、卫滨区平原乡、凤泉区潞王坟乡、红旗区洪门镇、高新区关堤镇、辉县市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延津县城关镇、长垣县丁栾镇、获嘉县黄堤镇、封丘县城关镇、原阳县师寨镇、新乡县小冀镇等乡镇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投入执勤;大型发电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等工作。
(五)加强警力资源补充。综合考虑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治安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整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积极增加基层一线警力,力争全市警力万人比例明显提高,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所肩负的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重任相适应。结合全市城区发展规划及中心城东移、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情况,根据开发进程适时增设警务机构和警力配置,保证治安保卫工作与全市发展建设同步进行。此外,要把培养科技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创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积极研究制定引进、培养、录用、使用高素质人才的具体办法,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级协勤队伍建设,从队伍组建、人员进出、管理使用、日常勤务、考核奖惩等方面全面形成规范化制度。通过定期、分类招聘,分期、分批培训等方式,加强协勤队伍的人员补充、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协勤队伍的战斗力,有效缓解警力不足。
(六)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各县区、各单位、各行业广泛开展平安乡村、平安窗口、平安企业、平安商圈(园区)、平安景区、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边界、平安家园、平安监所等创建活动,将平安建设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四、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