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实战演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参加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加强军地合作,落实军地协作维稳机制。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按建设标准全部建成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形成应急救援特勤力量网络。全市执勤消防中队应急救援装备全部达标。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应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演练。
3.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研判报告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和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机制等六大机制,逐步完善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网络体系,提高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落实各项防范与整治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覆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预案分级备案制,确保各级各类预案及时修订和不断完善。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力争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协同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切实抓好应急处置简易操作流程的编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方面职责,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处置机制,确保一旦有事,能够组织有力、有效应对,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立足基层,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切实抓好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本、进课堂工作,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五)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作为、乱执法问题。改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执法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办案全程、实时和动态管理监督。全面实施讯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发生刑讯逼供、裁判不公等问题。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建立“阳光执法”查询监督系统和便民服务平台。落实“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联动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的产生。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民警绩效考核,建立民警执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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