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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石化新乡分公司为我市电源补给运营商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石化新乡分公司为我市电源补给运营商的通知
(新政办【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第五十六次重大项目推进例会会议纪要》,由中石化新乡分公司作为我市电源补给运营商,承担我市电动汽车电源补给运营工作,望各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中石化新乡分公司要加快推进“三网”(城市网、城乡网、城际网)建设,做好电源补给配套服务,确保我市电动汽车顺利运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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