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市级领导分包督导省市重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12年市级领导分包督导省市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新乡市2012年市级领导分包督导省市重点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分包督导重点项目制度,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分包原则
相关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主要依据市领导工作分工和方便工作的原则。分包市领导分别是:王战营、王治通、王晓然、贾全明、杨书廷、周建、王玉民、贾生祥。市级领导是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内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重点项目主管单位,其主要领导是所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办理、建设进度跟踪、资金落实等工作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方面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人社、环保、交通运输、住建、林业、水利、文物、铁路、电信、电力、地质、地震、人防、消防等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项目法人单位对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协调督导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对涉及范围广、影响重点项目整体推进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及时予以解决。
相关市级领导对所分包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全面落实“五包”责任,即:包项目立项开工、包项目融资建设、包项目施工环境、包项目进度质量、包项目竣工投产。每月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实行专线直报,所涉及问题由分包市领导挂牌督办,督办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市委、市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的总结分析会议,听取相关市领导分包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每月应对所辖属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两次,随时向项目分包市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