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加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争取启动内地支援院校新疆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疆内师范院校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自治区7个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项目建设。继续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区内初中班毕业生分流纳入中师培养计划等双语师资定向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继续实施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争取启动第二期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和第三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实施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质量建设工程,优化培训层次,改革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实施和田地区千人未就业大学生一年制培训计划、自治区临聘学前双语教师培训计划、母语为汉语的双语教师少数民族语言培训计划。
36.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争取国家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向新疆倾斜。高质量完成“国培计划”培训任务,推进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新聘特岗教师培训、新聘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等“区培”项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自治区学前和中小学教师园本、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第四个五年周期继续教育中期检查工作和自治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评估工作。继续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做好自治区第二届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筹备工作。
37.多渠道补充中小学教师。继续实施新疆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争取将招聘范围由小学阶段扩展到初中和高中阶段。继续实施并扩大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做好教师招聘、待遇落实、服务期满安置等工作。督促各地落实自治区统一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以及解决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有关政策。做好第五期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计划管理工作和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试点工作。
八、推进改革开放 认真组织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8.积极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和推进自治区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10项试点任务,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召开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论证会,审定38项试点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组织自治区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和试点项目负责人赴内地省市考察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9.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的政策,进一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自治区民办教育学会的作用,加强对民办学校及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0.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多种形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集中力量办好若干个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继续争取境外各类教育国际合作项目,不断拓宽与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领域,完善与周边国家高等学校合作机制。做好周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境外大学汉语中心和中小学汉语课堂建设。以重点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扩大接收外籍教师、留学生规模,加强国家和自治区来疆留学示范基地建设。严格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管理,做好新疆籍自费留学生的管理、奖励和服务工作。
41.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计划,做好工程验收、人员培训和资源建设工作。做好“新疆远程教育网”网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学校教师的功能和作用。完成“教育信息化有效应用年”小课题结题工作。推进教育系统专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九、促进教育公平 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42.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和完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启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争取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的覆盖范围,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继续对普通高等学校预科学生给予适当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对生源地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实施。对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的在职在岗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拨付和发放工作,加大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43.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毕业生、自治区特培生就业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新疆大学生就业服务网站”,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就业改派手续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组织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专场招聘活动。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课程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军地配合,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力度。
44.确保各类考试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继续推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改革。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和非法招生中介欺诈行为。研究修改相关政策,解决长期在疆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参加高考的问题。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督。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自学考试等各类考试招生的管理和监督。
4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考评工作,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地和高等学校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和教育系统第14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对教育系统内部,特别是高等学校审计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教育专项资金、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