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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3.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引导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专业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示范(骨干)学校建设,实施第二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4.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争取实施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完成100个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立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对“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组织“211工程”三期建设验收,实施“211工程”四期建设规划,做好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工作。加强学位点建设,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验收工作,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新增一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做好独立学院单独授予学士学位工作。

  25.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规划纲要(2013-2017年)》。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研究。积极申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团队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做好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做好我区高等学校承担的教育部重点项目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完成首批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工作。

  26.加强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加强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等学校教师学历学位。研究制订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启动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天山学者”高层次特聘人才计划的有关工作,组织高等学校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六、加强政策引导  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双语教育

  27.加强对双语教育工作的宏观规划与指导。切实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坚持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的原则,既要积极进取,不消极等待,又要实事求是,切忌“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立足于推动当前工作,着眼于实现长远目标;坚持尊重教育规律的原则,把普及双语教育与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的原则,保证民汉兼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坚持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的原则,集中双语教育资源,从学前和小学低段抓起,逐步推进。指导各地做好双语教育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28.基本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继续抓好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及项目配套设备配备工作,加大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农村双语幼儿园园长培训和教师招聘、岗前培训及聘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使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占同年龄段少数民族幼儿的85%以上。

  29.加强双语教育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农村双语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语教育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双语教育行为。继续开展双语教育专家赴基层指导教学活动和双语教育远程同步直播示范课活动。做好汉语授课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实验工作。继续做好双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和学科种类。完善双语教育学生和教师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

  30.加强双语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配合人民教育出版社,做好中小学双语教育模式2汉语文教材编写工作。组织修订中小学民语授课班汉语教材和双语教育模式1汉语教材。研究制订符合双语教育要求的民族语文课程标准,修订民族语文教材。完成学前双语教育DVD教学光盘汉哈、汉蒙、汉柯资源的译制、出版工作。做好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电子教材开发工作。

  31.加强中小学民族语文课程教学工作。研究制订符合模式2双语教育要求的民族语文课程标准,修订民族语文教材。加强对民族语文课程教学的研究和指导,把民族语文课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课程,确保实现课程目标。充分发挥各类考试对提高民族语文教学质量的导向作用,坚持把民族语文作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必考科目。在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汉语授课学校,继续进行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实验。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在推进双语教育的同时,按需保留以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进行教学的教学班。

  32.认真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和区内高中班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十周年庆祝表彰活动筹备工作。研究制定扩招工作方案,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扩招工作。继续做好区内初中班毕业生升学工作。配合教育部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高考改革工作,尝试启动高考网上录取工作。继续做好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初中班、区内高中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编写面向内地新疆学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辅导用书,继续做好各类专题培训、专题教育、集中宣讲、学生返乡宣讲工作。做好内派管理干部、教师以及少数民族厨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33.加快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步伐。做好第六轮“协作计划”扩招工作,进一步扩大“民考汉”和“双语班”类别学生招生比例。做好内地高等学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工作。做好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民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推硕士研究生计划”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师范院校免费师范专业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工作。

  七、加强师德建设  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34.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若干意见》,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自治区德育评估、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把师德水平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的重要条件,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教师成为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人类灵魂工程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学校和教师参与推介教辅材料、民办培训机构等变相牟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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