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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执法检查;负责全市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全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成本调查和监审的有关制度;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变化情况;承担全市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制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审批、审核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文秘、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督查、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会务、保卫、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物价综合工作;承担委机关行政管理、资产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服务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等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人事、职称、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出国政审报批等工作;协助委领导抓好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委法制工作,并对全市本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拟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组织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上级机关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反馈、协调工作;负责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制监督、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政策、文件和报告,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委专家学术咨询工作;负责全委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年度调查研究的课题计划、资金安排、完成情况督查等工作;参与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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