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形象进度计划的通知
(温政办[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安排重点实施项目244个,其中开工项目78个、续建项目125个、建成项目41个,年度计划投资470亿元;预备项目53个。现将项目名单及形象进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攻坚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重点建设任务
市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是考核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优化服务、创新管理、强化督查,切实加强重点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各项目单位要抓好重点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和量化,每个项目都要制订月度推进计划,并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协调参建各方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确保按形象进度计划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要围绕年度建设目标,组织施工力量,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承担的建设任务。市重点办要强化跟踪督办,会同市考核办切实加强对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量化考核。
二、加强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力度,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资源着力向重点项目倾斜,继续在资金保障、土地指标、水电供应等方面,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要加强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安排上给予倾斜,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承担的配套资金要及时筹措,足额到位。要进一步做大融资平台,加快国资集团公司平台搭建,争取市级国资企业发行债券,同时鼓励利用好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开展土地开发提速利用提效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专项清理力度,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积极争取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争取用地指标等有关政策倾斜。要强化属地政府征迁政策处理工作责任,创新动员征迁、依法征迁、合力征迁的有效方法,为项目及早落地创造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提速提效”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审批、早落地。特别要加快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千方百计缩短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前期审批工作时限,切实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速度,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