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鄂建办[2011]24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11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省厅决定对各地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2011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省厅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1]66号)的落实情况。
(三)省厅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详见《2011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象为与省厅签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 张玉峰、彭朝仁、邱义民
考核地区:咸宁、黄石、黄冈、鄂州
第二组 叶兵、张伟光、陆亚
考核地区:恩施、神农架、随州、孝感
第三组 刘中强、鲁勇、肖秋生
考核地区:十堰、襄阳、荆门、荆州
第四组 石中林、胡丹、熊纯纲
考核地区:仙桃、潜江、天门、宜昌
考核从12月12日开始,考核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
武汉市的考核时间和考核人员另行安排。
四、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并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考核。每地至少随机巡查2个施工现场,其中市(州)、直管市、林区直管项目1个,所辖县、市、区管项目1个。
五、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