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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五)相关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培训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2、3、4);
  3、从业资质证明或备案文件;
  4、经主管部门年审的备案文件;
  5、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6、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
  7、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
  8、给被培训人员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被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复印件;
  10、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11、所培训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页。
  (六)企业技改、研发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2、4、6);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及凭证;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其他必要的材料:能说明项目情况和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查新报告、专利证明等);
  9、上年度服务出口额凭证(银行外汇水单或海关证明等);
  10、申请贴息项目的,需提交贷款合同和偿付利息清单。
  (七)企业相关国际认证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资金申请表(附件1、2、3、4);
  3、企业获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5、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
  (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专院校向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
  (三)市(区)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须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技改、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12年1月1日后启动,并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已获商务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已享受市(区)同类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获得国际相关资质认证、参加境内外投资贸易促进活动项目除外。
  (四)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和电子版),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科技处)、省财政厅(企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资金的审核、拨付,以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处罚,按照《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附表1:陕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表2:陕西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表3: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表4: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简介
  附表5:企业技改研发项目立项计划表
  附表6: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立项计划表

  附表1
  陕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开 户 行

 

账号(基本户)

 

组织形式

 

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上年度对外经营业绩额

 

职工人数

 

上缴税金

 

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其中:实收资本

 

目  基

本  情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限

 

批准或备案文号

 

投资构成

投资总额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

 

项 目 概 要

申请  支持  方式

贷款贴息

已贷款额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申请贴息金额

 

定额资助

已投入资金数额

 

申请定额资助金额

 

企业 法人 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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