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培训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2、3、4);
3、从业资质证明或备案文件;
4、经主管部门年审的备案文件;
5、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6、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
7、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
8、给被培训人员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被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复印件;
10、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11、所培训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页。
(六)企业技改、研发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2、4、6);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及凭证;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其他必要的材料:能说明项目情况和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查新报告、专利证明等);
9、上年度服务出口额凭证(银行外汇水单或海关证明等);
10、申请贴息项目的,需提交贷款合同和偿付利息清单。
(七)企业相关国际认证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资金报告;
2、填报资金申请表(附件1、2、3、4);
3、企业获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5、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
(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专院校向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
(三)市(区)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须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技改、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12年1月1日后启动,并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已获商务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已享受市(区)同类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获得国际相关资质认证、参加境内外投资贸易促进活动项目除外。
(四)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和电子版),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科技处)、省财政厅(企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资金的审核、拨付,以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处罚,按照《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附表1:陕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表2:陕西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表3: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表4: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简介
附表5:企业技改研发项目立项计划表
附表6: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立项计划表
附表1
陕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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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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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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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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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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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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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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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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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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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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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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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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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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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对外经营业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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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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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缴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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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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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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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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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其中: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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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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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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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或备案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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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构成
| 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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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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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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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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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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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支持 方式
| 贷款贴息
| 已贷款额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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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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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资助
| 已投入资金数额
|
|
申请定额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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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法人 代表 签章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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