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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第二阶段:专家评审(10月21日-25日)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实际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30名海南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各10名)。
  (三)第三阶段:公示投票(10月26日-11月8日)
  通过省卫生厅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展播,接受公众网络投票。
  (四)第四阶段:推荐报送(11月9日)
  根据投票情况,省卫生厅研究确定3名全国“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各1名)向卫生部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推荐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把推荐过程变成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医疗卫生社会形象提升的过程。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推荐活动中,要严格标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着重推选群众看得见、感受深、学得到、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活动的始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深入人心,让广大职工和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本次推荐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于2011年10月20日之前,将“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及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材料、3分钟视频材料、至少2家媒体报道原件、至少2位患者评价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入选者个人感言和两张二寸免冠照片等报至我厅,同时上报申报表等材料电子版。
  联 系 人:王艳芳
  联系电话:65388307,13876361518
  电子邮箱:hnwstoffice@163.com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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