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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局(分局)、市局稽查队、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打假办公室等十部委《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打假办发〔2012〕2号)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12年2月至3月,在全市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刘爱民担任,市局监督处郭挺洲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局监督处、法宣处、食品处和市局稽查队组成。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以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与制售假冒伪劣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密切相关的“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
  (二)执法检查。严格审查本地区重点整治品种的生产企业资质,取缔无证生产“黑作坊”;加强重点整治品种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用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内容清楚,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搞好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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