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总体战略,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和开放口岸为特殊发展要素,优化存量,争取增量,提升整体功能,发挥综合效应,着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外向型经济,着力完善省辖市检查检验机构和连通境内外的通道网络,着力推进以电子口岸、“一站式”通关为主要内容的大通关建设,以大通关、大平台推动大开放,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重要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1.系统构建、统筹推进。准确把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开放口岸、大通关建设的内在联系,集合构建功能优化、互为支撑、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的口岸开放平台体系。
2.合理布局、辐射带动。发挥我省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优势,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无水港”、检查检验机构,辐射带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3.内接外联、互联互通。推进省内开放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与省外口岸的大通关,开辟综合保税区与航空口岸之间的直接通道,并推广至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实现“区港联动”、“区区联动”。
4.创新驱动、提升功能。创新海关监管政策、监管模式、口岸及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完善口岸开放平台体系,持续提升整体功能。
三、主要任务
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和省辖市检查检验机构设立工作,统筹推进海关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口岸、“无水港”和大通关建设,推动协调联动发展,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口岸发展格局。
(一)突出做好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工作。要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机遇,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要求,加快申请设立工作进度。“十二五”期间争取国务院新批准设立4个以上综合保税区,使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达到6个以上。
1.合理布局、加强引导。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布局,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豫西、豫南、豫北、豫东四个区域布局设立综合保税区,发挥辐射带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作用。综合考虑外向型大项目亟需进驻,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等因素,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